2015年5月26日,山东省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济南组织专家对省档案局承担的“山东省国家电子文件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专家组认为,“试点工程”设计合理、功能齐全、运行稳定,基本满足试点单位电子文件业务管理和应用需求,完成了国家电子文件试点工作任务,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电子文件管理是我国实施信息化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国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2012年1月,根据《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在山东等省市开展电子文件管理试点工作。山东省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决定,省档案局作为整个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单位,负责试点工作工程建设方案的具体制定、实施和协调工作。
山东省档案局作为山东省试点工程的统筹协调单位,为了高标准、高要求、高水平的完成试点工程,以试点工程为中心工作,成立了局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由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杜文彬同志挂帅,分管副局长王宪东同志靠上抓,全局有七个处室参与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从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共计41个月。其中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主要是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进行了系统建设、试运行和第三方测试。
山东省试点工程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是标准验证建设,在验证《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等八项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了《电子文件管理系统测评标准》、《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实施指南》、《山东省声像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文书类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实施细则》等业务规范;
二是数据资源建设,对山东省档案局电子文件进行归档管理,实现了省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省直单位形成的电子档案和数字化档案副本进行在线和离线方式的数据接收;
三是应用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在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环节进行办公自动化系统改造,在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环节建设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在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环节建设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和长期保存平台;
四是安全体系建设,采用数字签名、电子公章、安全审计、容灾备份等技术,实现电子文件的凭证价值和信息安全。
本次初步验收的顺利通过为试点工程最终验收做好了积极准备。山东省档案局将再接再厉,根据专家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确保顺利通过最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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