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一直把“围绕中心,服务民生与发展”作为档案延伸服务和利用的主题,积极寻找档案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及民生工作的结合点,变“死”档案为“活”教材,变我所有,为社会所用。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档案,从档案中曰读中国、了解滨州、回顾历史、汲取推动发展的正能量,领略档案给人们带来的知识财富。
这里展出的是刘培安先生档案收藏的一部分,主要集中展示了自清乾隆年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渤海地区的部分地契契约及其它民间文书。真实反映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权属变更及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制度,以及这段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民生民俗的发展与变化。
几千年的农耕社会,土地始终是维系国家安定和百姓生存的根本,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视土地契证为珍宝。1946—1948年的中共渤海区党委根据中央和华东局关于土地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把标志地主土地所有权的地契付之一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奋斗目标,满足了广大无地少地贫雇农的土地要求,调动了贫下中农跟着中国共产党闹革命的积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统治阶级的土地被没收,翻身农民焚烧地契;“文革”时期,地契是“烫手山芋”,收藏地契就是抱着“变天账”,想“反攻倒算”。其他一些有关民间文化的文书资料也被视为封建迷信的“毒草”焚毁殆尽。幸存至今者可算是风毛麟角,弥足珍贵。
地契文书蕴含的信息极为丰富。地契所记载的内容揭示了土地买卖背后的土地产权关系,反映了土地私有制条件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阶级或社会结构关系。地契反映出农民对土地的热爱和珍惜程度。反映出的乡村契约精神是一种“祠堂文化”(地契上通常有乡绅、保人、中介人),表达了在土地转换这种重大的经济事务中,全体村民的关注与参与,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完成的透明与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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